据新华社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意见》要求,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发挥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意见》要求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监督管理要点
建处方点评制
●加强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和考核,发挥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
●建立处方点评和医师约谈制度,重点跟踪监控辅助用药、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
严查价格违法
●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成本调查和市场购销价格监测,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行为。
建药企诚信记录
●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
●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院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