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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死亡標準缺乏法律依據 我國器官捐獻常遇四阻力

來源:養生科普網    閱讀: 49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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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停用死囚器官,在相關領域人士看來,不會導致器官供給的急劇下降,但是目前我國器官供給嚴重不足,仍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腦死亡標準缺乏法律依據 我國器官捐獻常遇四阻力

PMP——每百萬人口的實際器官捐獻率——是國際社會衡量一國器官捐獻情況的黃金指數。中國器官捐獻管理辦公室的資料顯示,公民逝世後的器官捐獻工作在2010年3月正式啓動後,當年PMP算下來只有0.03。

到2014年,我國全年實現的捐獻已有1699例(共捐4548個器官),PMP飆升至1.24,但相對於歐美國家來說仍然相去甚遠。據相關統計,西班牙的PMP爲34.23,美國的PMP爲25.68。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死後留全屍等傳統的觀念意識,固然是造成國人對逝世後捐獻器官望而卻步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當有潛在器官捐獻者表達出明確的捐獻意願時,我國現有的捐獻與移植體系,能夠保障捐獻的順利完成和公平分配,幫助捐獻者爲社會奉獻最後一份愛心嗎?

非移植醫院不願配合

陳女士是廣東省河源市人,病後不治,器官捐獻是她最後的心願。她的直系親屬——年過花甲的丈夫、80多歲的老母親、已經懷孕在身的女兒,都非常支持陳女士的決定。在陳女士彌留之際,家屬主動聯繫紅十字會,希望完成陳女士的心願。

陳女士在河源就醫的醫院不具備相關資質,只能經過協調安排,由具備資質的器官獲取組織的移植醫生,前來爲陳女士做器官獲取手術。但是移植醫生到位後,這家醫院拒不配合,擔心風險,不允許在本院實施手術,堅持要求陳女士轉院。

陳女士病情容不得轉院,隨時面臨心臟停跳的可能,而心臟一旦停跳,就難以獲取器官了。幾番溝通,這家醫院不予妥協,醫生們無奈只好送陳女士轉院到廣州實施器官獲取手術。河源距離廣州的最近路線是220公里,而就在救護車距離廣州城區還有10公里的時候,陳女士的心臟停跳。

救護車停在高速路的緊急停車帶上,醫生們在車上搶救,陳女士的家屬在車前下跪,懇請醫生一定要盡力實現陳女士最後的心願,可已無力迴天,最終只捐獻了角膜。陳女士的女兒悲痛到流產,但她沒有責備醫生們一句話,只說:“醫生盡心了,我們看到了。只是我媽媽,跟這個世界無緣……”

陳女士的遺憾並非孤例。

粗略估計,中國有兩萬家醫院,但是目前具備實施器官移植手術資質的醫院只有169家,在其餘的醫療機構中(以下簡稱“非移植醫院”),尤其是個別基層醫院和民營醫院,由於擔心器官獲取手術產生的風險,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會拒絕在本院實施器官獲取手術,導致捐獻者的心願無法實現。

深圳紅十字會專職副會長趙麗珍告訴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非移植醫院的不配合,是他們在協調器官捐獻過程中,面臨最常見的困難之一。

目前我國雖然有《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對紅十字會和移植醫院在獲取與分配過程中,有着一定程度的約束和規範,但是並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非移植醫院必須配合,更談不上如果不配合,將會對它們實施什麼樣的懲處。

“全國那麼多家醫院,只要有ICU、有急診、有120救護車,承擔急救工作的醫療機構,不管你有沒有獲取器官或者從事移植手術的資質,都應該有義務把潛在捐獻者的信息,主動告知紅十字會,並配合器官獲取工作!”趙麗珍再三強調,“只要把這些納入到醫療行爲規範當中,中國就不愁沒器官!”

腦死亡標準缺乏法律依據

非移植醫院的顧慮之一,是腦死亡的概念能否爲病人家屬所接受。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規定,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分爲三類:腦死亡器官捐獻、心死亡器官捐獻及腦心死亡器官捐獻。實施腦死亡器官捐獻獲取器官的手術,一定要在捐獻者已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腦損傷評價中心獲得資格的醫生,判斷爲腦死亡之後進行,而此時心臟尚未停跳。這樣器官仍然有血氧供應,能夠較好地保持活力,以便進行再利用。

世界上超過90個國家都規定以腦死亡作爲死亡的標準,但是我國尚未以法律形式予以確定。

“在病人已經腦死亡,但心臟並未停跳時,如果家屬堅持不認爲病人已逝,要求繼續施救,拒絕在這段時間捐獻。由於沒有法律保護,現在醫患關係又那麼緊張,爲了防止糾紛,醫生只得照辦。”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業務部副部長高新譜對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說。

高新譜建議,不久的將來,國家應該頒佈有關腦死亡的法律標準,爲從事移植工作的醫生提供法律保障。

由於移植手術本身非常複雜,手術時間動輒5小時以上,再加上法律缺失有可能帶來的醫療糾紛,願意加入器官移植專業的年輕醫生越來越少。

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衛生部移植醫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葉啓發告訴新華每日電訊記者,培養一名成熟的肝移植醫生,需要15到20年。可他帶過100多個研究生,但到目前爲止,最終就業選擇器官移植專業的,僅有百分之二十。近兩年來,連招生都難。“未來移植醫生隊伍短缺,對我國的器官捐獻事業,將會有很大影響。”

腦死亡後維持心跳的成本誰支付

從判斷捐獻者腦死亡,到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團隊實施獲取手術,需要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爲了維持心跳維護器官,要動用不少醫療設備、藥物等,每一項都價格不菲。目前,這些都由捐獻者家屬來負擔,加劇了其中一些家庭因病返貧的情況。

中山一院副院長、器官移植科首席專家何曉順對新華每日電訊記者說,“由捐獻者家屬付嗎?好像於情於理均不合適!由器官接受者付嗎?人家根本沒得到器官啊!”

深圳市紅十字會專職副會長趙麗珍對新華每日電訊記者介紹說,在深圳,捐獻者填寫完器官捐獻書之後,產生的費用,根據醫院所提供的欠費,他們儘可能進行全額救助,最高不超過4萬。

趙麗珍也很無奈,目前的經濟救助畢竟不能全覆蓋,“在我們人員、資金都缺少的情況下,只能發揮社會上的志願者參與。”

2010年,原衛生部將開展人體器官捐獻的有關工作委託給中國紅十字會,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對捐獻者予以救助激勵,是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的職責之一。按理說,捐獻者因病返貧,紅十字會應該對捐獻者家庭進行相應的人道救助。可是高新譜給記者算了筆賬:以2014年爲例,有1699位公民逝世後捐獻了器官,其中約有1200個家庭需要進行貧困救助,但是國家從彩票公益金中所劃撥給他們進行救助的資金只有84萬元,平均下來,一個家庭只能獲得700元的補助金。“700塊,夠幹什麼的呢?”

他介紹說,這84萬的標準,是財政部在制定“十二五”規劃時決定的,那時我國的公民器官捐獻事業纔剛起步,還處於試點階段,對於很多具體的情況,並不瞭解。他們現在已經把公民器官捐獻所產生的成本覈算,作爲一個科研課題,委託給相關機構進行研究,希望在“十三五”時,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

器官移植費用尚未納入醫保

在歐美地區,很多國家與器官移植相關的費用是納入醫保的。而在中國,從全國範圍來看,只有腎移植的部分費用納入醫保。

這就意味着,即使有人捐獻,配型成功,也會有患者因爲無法支付龐大的移植手術費用,不得不放棄。

儘管媒體經常將1:30作爲器官供求缺口的數據,但實際上,中國每年面臨器官衰竭的患者,多達150萬人。只不過,由於身體和經濟情況等,能夠承受、支付得起器官移植手術費用的人,只有其中的30萬。

除了移植手術本身,術後必須長期服用的抗排異藥物,也價格不菲。中山一院肝移植中心副教授鞠衛強告訴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這些費用早期每個月需要3000-5000元,此後每個月也花要2000-3000元。

好在,目前在廣州,肝移植術後抗排異藥物治療的費用是納入醫保報銷範疇的。也有部分省市將個別移植手術相關費用納入醫保。比如在江蘇,肺移植已列入二類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患者個人僅需支付40%的費用,而且術後免疫抑制劑的費用個人僅需支付10%,其餘列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由國家補貼。

無錫人民醫院副院長、江蘇省肺移植診療中心主任陳靜瑜建議,未來最好將這種做法向全國範圍內推廣,以減輕患者的負擔。中山一院副院長何曉順相信,未來關於移植手術的相關費用,肯定會逐漸全面納入醫保範疇。“這樣才能體現出醫保的真正含義——抵禦個人能力難以抗拒和支付的醫療費用。”

建長效機制,需多部門配合

1月31日晚上,無錫人民醫院得到死囚器官停用以來的第一例捐獻肺源。只不過,這兩顆肺遠在廣西桂林。

爲了獲取這兩顆肺,無錫人民醫院胸外科主治醫師劉峯2月1日早上6點就出動,先從無錫趕往南京,從南京飛往桂林;下午5時30分,又從桂林飛返上海,驅車從上海回到無錫;往返3000公里,終於在晚上10時40分回到無錫市人民醫院。次日凌晨3時30分,這兩顆肺被順利移植進該院一名61歲的女士身體中。現在,這名女士已經度過危險期,脫離呼吸機,重獲新生。

在這7個小時的旅程中,東方航空公司的空姐們減少了打掃時間,只用了20分鐘就起飛;還通過直飛申請,縮短飛行時間15分鐘;爲劉峯升艙至頭等艙,方便他第一個下飛機,併爲他開通了綠色通道……一切的一切,只爲爭分奪秒。即使這樣,移植時,左肺冷缺血時間8小時50分,右肺冷缺血時間12小時,都幾乎到了能夠承受的極限時間。

該院副院長陳靜瑜在接受新華每日電訊記者採訪時表示,肺可以經受的冷缺血時間只有10-12小時。如果跨省傳送,必須要像這樣,有交管部門聯動,才能確保移植手術的成功。因此他呼籲,民航及高鐵、高速等部門要爲超長距離轉運器官建立一個愛心綠色通道,國家層面建立一個長效機制。

與交管部門的聯動,不光體現在開啓綠色通道上。美國等西方國家,之所以移植器官的供給相對較多,與他們在領駕照時所填寫的一張表格有關。所有美國公民在領取駕照之前,都會被問及如果出現交通意外,是否願意捐獻器官。勾取yes的駕駛員,駕照上會有相應標記,一旦發生意外,無須再爲確認捐獻意願花掉大量時間。

可是這種做法目前在中國還難以照搬。深圳紅十字會專職副會長趙麗珍,曾經在深圳車管所“大張旗鼓”地放過宣傳展板,呼籲駕駛員們到紅十字會填寫器官捐獻申請。“我還沒領駕照,你就咒我撞死?晦氣不晦氣!”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被罵得狗血淋頭。

“法律和制度上的缺失,我相信,只要國家開始重視,三年五載肯定能夠解決。但是整個社會意識的扭轉,恐怕還需要很長時間。沒有辦法,只能利用各種渠道去宣傳,一遍一遍地解說,重複一萬遍也不爲過!”高新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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