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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未查清亂打點滴致死 一藥店老闆非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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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取得醫師資格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南平市武夷山人周某在晉江陳埭開了一家藥店並行醫,結果在判斷不出病人患有嚴重心肌炎的情況下還大量輸液,導致病人心臟負荷過大心衰死亡。昨日,周某因涉嫌非法行醫罪被晉江市檢察院依法公訴。

病情未查清亂打點滴致死 一藥店老闆非法行醫

周某今年28歲,早年從一家醫學類中專畢業後,去年2月,他獨自在晉江陳埭高坑村開辦一家藥店,平時也行醫。去年10月18日晚上10時,他老鄉吳某帶着發高燒的8歲女兒阿珍來看病,周某就給她打了一針“頭孢拉定”,並配藥口服魚腥草、甘草、撲感敏4次量。阿珍回家吃藥後,一直嘔吐、全身無力、腹部不適,一直都沒有進食。兩天後的中午12時,吳某再次帶着阿珍來到藥店,周某就先給她左手靜滴平衡液500ml,然後靜滴氯化鈉100ml和頭孢噻污鈉。後來因阿珍手腫暫停靜滴,周某改在她右手輸葡萄糖注射液500ml、維生素C及維生素B6,因阿珍一直嘔吐、腹痛,周某便終止注射。

不久,阿珍頭靠在她父親身上就沒了動靜。吳某趕緊和周某一起騎摩托車將阿珍送到晉江市中醫院治療,但醫生說阿珍已經死亡。吳某立即在醫院報警,周某待在現場等候民警抓捕。

經晉江市公安局和汕頭大學司法鑑定中心法醫病理學鑑定,認爲阿珍死亡的根本死因是有嚴重心肌炎,直接死因是繼發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徵,導致心功能衰竭死亡。由於阿珍曾在未明確診斷情況下,被短時間連續輸液大於500ml,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心臟負荷,對她死亡有促進作用,這屬於中介死因。事發後,周某賠償吳某21萬元,取得對方諒解。

昨日,晉江市檢察院認爲,周某未取得醫生職業資格,非法行醫致一人死亡,其行爲已經涉嫌非法行醫罪,依法可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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