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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花30萬買紀念幣僅值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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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工商執法人員對大望路SOHO現代城內的一家涉事公司進行檢查,因爲其涉及欺詐行爲。

老人花30萬買紀念幣僅值2萬

“揭錢幣收藏騙局:30萬紀念幣僅值2萬”追蹤

昨日上午,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執法人員前往朝陽區大望路SOHO現代城,對被曝哄騙老人高價購買價值低廉紀念幣及流通貨幣的公司(新京報連續報道)進行檢查,發現其中三家公司存在涉嫌銷售流通人民幣的違法行爲。同日,建外派出所民警表示,將會受理購買錢幣受害者的報案。

當天,還有部分購買錢幣的老人,前往涉事公司進行交涉。新京報記者瞭解到,曾在北文雅軒公司花費30萬餘元,購買了實際價值2萬元左右紀念幣的65歲老人孫林(化名),已獲得該公司全額退款。

工商檢查涉事公司發現違法行爲

昨日上午,大望路SOHO現代城內,被曝光後一度關門的5家公司恢復營業。上午11時許,工商執法人員前往這些公司進行檢查。記者以受害者家屬身份進行詢問,一名工商執法人員表示,當天是進行檢查,如果感覺被騙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或者自行到這些公司協商。

昨日下午,記者從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獲悉,當天朝陽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對涉事5家公司進行了檢查,發現3家公司存在涉嫌銷售流通人民幣的違法行爲,執法人員對上述物品先行登記保存取證。下一步,工商部門將所登記物品送往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進行鑑定,根據鑑定結果開展進一步的調查工作。

老人花30萬買紀念幣僅值2萬 第2張

受害人結伴報案派出所稱將受理

昨天下午,十多名購買錢幣的受害者前往朝陽區建外派出所報案。在派出所門口,他們遇到從天順典藏公司購幣的鄭女士也來報案。

據鄭女士稱,一年前她在其他公司購買藏品無法出手,天順典藏公司聯繫到自己,稱可以幫忙拍賣,但還需再買產品。在分兩次貸款12萬購買錢幣後,無錢繼續購買,業務員又幫她聯繫了貸款公司。

鄭女士說,去年11月份,她將自家房子抵押,貸了201萬。貸完款除還錢外,業務員當即又售賣147萬的產品。業務員稱,一年半後除了還款,鄭女士還可以有300萬收益。如今一年利息馬上到期,還有半年利息無力償還,鄭女士這才告訴了家人並報案。

下午3時許,建外派出所民警按公司分別登記受害者,購買錢幣總額統計達960多萬元。民警表示將受理此案,並將受害人手中的藏品留下登記鑑定。

一購幣老人獲退款公司稱正常營業

下午5時許,部分購買錢幣的老人到亦採軒公司交涉,該公司馬姓經理讓花數十萬元購買錢幣的老人們“放一百個心”、“再相信我們一次,月中約您再來”,天順典藏公司則由業務員與客戶單獨交流,表示登記信息後再處理。

65歲老人孫林曾花30萬餘元,從北文雅軒公司購買實際價值僅2萬元的錢幣。昨日,孫林的兒子告訴新京報記者,北文雅軒公司於6日下午主動聯繫商議退款。當天上午,他到該公司退還了父親購買的紀念幣,拿回306700元購錢幣款。

一位在北文雅軒公司購買錢幣的老人告訴記者,昨日還接到該公司電話,稱工商檢查和媒體曝光是有人故意“黑公司”,公司會正常營業,拍賣也會繼續進行。老人表示,如果不是記者及時聯繫,他已經準備好4萬塊錢,明天再去購買紀念幣。

揭祕

業務員慫恿客戶抵押房產貸款購錢幣

昨天下午,一名燕文堂公司前員工張軍(化名)聯繫新京報,並提供部分受害人名單。名單上的17人中除4人電話無人接聽外,剩餘13人均確認曾在燕文堂、北文雅軒等公司購買過紀念幣,涉及金額從70餘萬至160餘萬不等,其中還有5人,在這些公司購買紀念幣時被誘導貸款。

“當初是在招聘網站上應聘這家公司的,接受培訓三四天後開始上崗”,張軍說,他負責向客戶售賣第四套人民幣,並在推銷時自稱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旗下,貨幣投資是國家政策支持。

張軍介紹,燕文堂一共30多人,分工明確。客服人員以電信公司客服的名義打電話,以禮品回饋吸引客戶,但送的禮品都是印尼盾、鐵質紀念章等不值錢的東西,“業務員會對老人們噓寒問暖,取得對方的信任”。

張軍說,當有客戶到訪後,主管、經理、店長會以資深收藏專家的身份出現,向客戶承諾有多倍的收益,讓對方投入更多的錢。客戶購買錢幣時只收到一張收據,沒有任何合同。客戶在收據上簽字時會故意蓋上最下面的字樣,“公司出售所有商品只能收藏,不予回收和變現,不予提供任何銷售渠道”。如果有客戶發現,他們則稱,這是國家要求,擔心公司從中賺取差價。

此外張軍透露,公司業務員還會慫恿客戶抵押房產,並與多家貸款公司有合作,業務員介紹一位客戶可以分得相應提成。而燕文堂、北文雅軒等五家公司的員工還會來回調動,“在這家公司不購買了,再帶到另一家公司繼續購買,直到將這位客戶無法繼續貸款爲止”。

張軍還稱,如果遇到有客戶不願繼續購買錢幣,業務員就稱之前買的紀念幣沒有辦法拍賣,所有投資都等於白投。或是客戶購買的紀念幣價格不夠上拍賣會,需要再繼續購買、達到100萬元或更高的額度才能成爲會員,獲得參加拍賣會的資格,已經投入大量資金的購買者想着趕快把錢幣賣出,只得繼續追加投資。對於要求退款的客戶,公司的解決方案一般是拖着。實在無法安撫才返還少量購買金額,作爲利息或收購款給客戶平息事態。

據張軍回憶,有一位老太太把看病用的三萬多元錢全都購買了紀念幣,希望能被高價拍賣後看病。在這種情況下業務員依舊不放棄,每次老太太來問都會讓她繼續購買,另外,老太太手中的印尼盾、朝鮮幣摺合成人民幣最多也就二三十元。

張軍說,他在燕文堂公司基本工資3000元,不出單每天扣50元。在職期間,他只賣出兩套人民幣,有一個月的月底只發了600元。如推銷成功能拿到銷售金額百分之十的提成,而同行有些可以拿到20多萬工資,店長級別的甚至可以拿到60多萬。

老人花30萬買紀念幣僅值2萬 第3張

提示

流通錢幣非收藏品不得私自買賣

朝陽工商分局提示稱,流通的人民幣和外幣現鈔不屬於收藏品,不得私自買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禁止非法買賣人民幣,違者將被管理機關沒收非法財物,並處1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禁止私自買賣外匯,違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金額30%罰款。違反上述法規禁止性規定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違法的合同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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