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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錯患兒名字用錯藥醫死人 醫院賠錢拒出病歷

來源:養生科普網    閱讀: 5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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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接到網友投訴稱,三個月嬰兒郭仿仿因鼻塞到駐馬店平輿縣人民醫院就診,醫院診斷爲輕微肺炎,住院期間,嬰兒出現哭鬧等異常情況,醫生告知家屬正常反應,住院僅一天,孩子死亡。家屬後來發現院方把孩子姓名弄錯了,寫成了“李歡歡”,家屬認爲醫院把名叫“李歡歡”的患者的藥用到自己孩子“郭仿仿”身上,是院方弄錯名字用錯了藥,致嬰兒死亡。

院方診斷輕微肺炎用藥後孩子死亡

據家屬介紹,5月19上午8時許,孩子因鼻塞來到平輿縣人民醫院兒科門診檢查,給醫生報孩子的名字用的是‘郭仿仿’。孩子的主治醫生於明麗診斷孩子爲輕微肺炎。在治療過程中,孩子出現興奮狀況,並哭鬧不止。家屬多次找於明麗,於明麗說是正常反應,並讓護士繼續用藥。夜晚11時許,家屬看到孩子異常,要求轉院。這時,於明麗安排將孩子轉到醫院新生兒科。22日凌晨一點左右,醫生口頭通知家屬孩子病情嚴重,兩點左右下達病危通知書。22日上午8時許,醫生電話通知家屬說孩子心臟已停止跳動。

“郭仿仿”變“李歡歡”院方稱姓名寫錯系筆誤

孩子死亡後,家屬找醫院拿到了孩子的日費用清單及新農合住院申請表,在新農合申請表上突然發現患者姓名一欄赫然寫着“李歡歡”。孩子入醫院時報的名字是‘郭仿仿’。怎麼會出現了‘李歡歡’?一個被診斷爲輕微肺炎的孩子,怎麼讓醫生越治越嚴重並最終致死?

隨後,記者採訪平輿縣人民醫院,該院宣傳科的趙科長解釋,患者住院申請表上寫“李歡歡”與死者“郭仿仿”名字是兒科主管醫師孟海燕的筆誤造成的。

但對於醫院的“筆誤”的解釋,家屬並不認可。家屬質疑“郭仿仿和“李歡歡”能是筆誤這麼簡單嗎?兩者從姓到名沒有重字,字體更不相近,筆誤是託辭。目的是逃避責任。

院方賠償11萬拒不提供病歷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最終平輿縣人民醫院賠償家屬11萬元,但拒絕讓死者家屬查閱死者病歷。並讓家屬簽署了一份協議,協議中第二條明確規定協議達成後,乙方主動放棄法律訴訟權利,不得再因此事與醫院發生糾紛或訴訟。協議中並未提嬰兒死因及相關責任問題。

5月27日下午,死者父親陳鬆超告訴記者,醫院接受記者採訪後,就主動與他們聯繫協商此事,但前提是讓他們主動放棄法律訴訟的權利。院方說如果家屬不同意他們的處理方案,醫院處理事的王院長說就不管此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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